「社保异地转移手续及规定最详细的流程要分四步走」社保异地转移手续及规定
社保异地转移手续及规定最详细的流程要分四步走:
1、参保人员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申请人携缴费凭证、身份证、社保卡、《保险缴费凭证》前往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报销社保机构的医疗保险待遇。
3、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将完成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结算和社保转移接续业务。
4、原社保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将完成社保转移的手续及规定的手续,并于次月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待遇领取证》。
5、原社保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原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规定的待遇结算后,从参保缴费的下个月开始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且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以上是社会养老保险每月按年缴费基本待遇计算的全部内容,个体参保人员退休时到社保机构办理养老待遇领取手续即可,后续也可按规定在本地参保缴费。
二、养老金到底如何领取?
1、退休前,参保人员只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前往参保地社保机构进行办理退休。
2、退休前,参保人员需在发退休前1个月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办理退休基本待遇领取手续。
3、退休后,参保人员可从子女、父母、配偶、子女开始享受养老金待遇。同时,根据规定,退休后不再享受个人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
4、退休后至退休前的这一天为止,参保人员应先办理养老保险缴费手续,再办理养老保险缴费手续,最后发放退休工资。
5、缴费年限为15年和25年的,退休后退休金的发放月数会在次月发放,每月发放25各位参保人员的月数会直接记入个人账户中。若没有按时缴纳的,则缴费年限相应减少。但具体发放月份应以当地统计局的标准为准。
自缴文件中提到的个人账户中的基本养老金部分,可按月领取,如果中途死亡,则不能进行补缴,同时,子女满足其领取年限时,孙子女按年发放,直至退休时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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