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鑫享人生领取方式是怎样的(附投保案例)」泰康鑫享人生5年退保
泰康鑫享人生领取方式是怎样的(附投保案例)
泰康鑫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本合同的特别生存金、生存保险金、满期生存金不领取,进入聚财宝账户复利增值,下有保底(2.5%),上不封顶(结算预期年化利率)。
生存保险金:自本主险合同第 5 个保单周年日起,至保险期间届满,若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按以下约定的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生存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基本保险金额)。
满期生存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领取日有效保险金额÷全额教育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年龄未满18周岁,且在交费期满后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计划体现为“累积生存金=累积红利保险金额+附加品质教育金领取日有效保险金额”。
1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且未满55周岁,保险公司按以下两种较大者给付“累积红利保险金额”,本计划中的每一个保单周年日都会返还基本保险金额相应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年满55周岁(含55周岁),保险公司按以下三种方式给付“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1)以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为80%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2)以爱心人寿守护神产品为例,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60周岁、6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以下三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累积红利保险金额”,本计划中的每一个领取日都会返还基本保险金额的50%。
被保险人65周岁生存,保险公司给付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为180%。
3、生存保险金
当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时,保险公司给付的生存保险金额将不再给付“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同时给付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65周岁时,保险公司给付的生存保险金额将不再给付“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但前五年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0%,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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