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醇期货风险管理」期货风险管理公司是做什么的
甲醇期货风险管理规定
一、甲醇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制度
甲醇期货交易所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期货交易电子交易所,会员公司是指定专门从事有关生产、销售甲醇的生产、加工、质量检验和物流配送等的生产经营企业。
二、甲醇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
一、风险管理办法
首先,交易席位的会员公司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其次,股民交易席位的会员公司必须具有持续交易经验;
第三,日交易信息应遵循诚实守信、连续亏损、风险控制等规则;
第四,交易所考察拟开展甲醇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安全平台、套期保值交易规模、市场参与者等方面;
第五,交易指令应按要求选用公证机关、交易时间等实行备案,并按交易所要求进行处理和登记。
三、三中期货风险管理办法
1、书面警示
交易所、会员、客户对交割商品做好了保密措施,并对其进行检查;
2、暂停交割
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应当积极配合报告情况,不得有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
四、取消交割
1、未经核准或上报的,不得擅自取消交割;
2、未在规定期限内发生过交割,或者在最后交易日未发生过交割,按照交易所规定处理。
五、强行平仓
交易所强行平仓的头寸实行临时性的结算,包括涨跌停板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持仓。
六、每日结算价
期货合约的每日结算价为该合约最后交易日全天成交价的加权平均价格。
七、大户报告制度
当某一期货合约收盘后,自然人就该合约持仓发生变化,应当按照该期货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计算盈亏、追加保证金、新上市合约等情况。
八、涨跌停板制度
某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内出现只有一个买价和卖价之分,则其余交易日根据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计算涨跌幅度,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该合约盈利、亏损进行结算。
九、限仓制度
交易所为了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对会员和客户的持仓进行一定的限制,期货公司会员的持仓限额不得超过总持仓限额的 10%,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的持仓限额不得超过总持仓限额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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