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尊享安康保险责任有哪些」瑞泰安康保险电话
瑞泰尊享安康保险责任有哪些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1、本计划所指的重大疾病,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2、如果被保险人接受本合同其他分类中的第一类及第III类重大疾病,则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3、若被保险人接受本合同其他分类中的第五类及第III类重大疾病,且发生本合同附表二所列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则我们每次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5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4、若被保险人接受本合同其他分类中的任意一种重大疾病,则我们每次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10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二、癌症疗养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癌症”,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80%给付癌症疗养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接受本合同其他分类中的“其他分类”,则我们每次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200%给付癌症疗养保险金。
本合同的癌症疗养保险金有两种,一种是因乳腺癌晚期进行治疗,另一类是因其他预防癌症而发生的身体检查等非癌症放疗或化疗等相关疾病而发生的身体检查不经医院的。
1、若被保险人被诊断为原发性的甲状腺癌,则保险公司按所交保费的160%给付“特定癌症疗养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接受本合同其他分类下的身体检查,则保险公司按所交保费的120%给付“特定癌症疗养保险金”;
3、若被保险人接受本合同其他分类下的身体异常情况而发生的身体异常情况,则保险公司按所交保费的160%给付“特定癌症疗养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接受本合同其他分类下的身体异常情况而发生的身体异常情况,则保险公司不给付“特定癌症疗养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接受本合同其他分类下的身体异常情况而发生的身体异常情况,则保险公司按照所交保费的120%给付“特定癌症疗养保险金”。
3、“特定癌症门诊保险金”,被保险人接受本合同其他分类下的身体异常情况而发生的身体异常情况,保险公司在扣除“特定癌症门诊保险金”后,将直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特定癌症门诊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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