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信用卡周周刷活动细则
一、活动时间:
2019年1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其中第一期:2019年11月1日-2019年12月1日
第二期:2019年12月2日-2019年12月31日)
二、活动对象:兴业银行信用卡持卡人
三、报名方式:
第一期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日-2019年11月24日
第二期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2019年12月29日
1、微信报名:关注“兴业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并绑定名下信用卡,回复每期活动礼品指定代码报名。
2、短信报名:持卡人用在兴业银行预留的信用卡业务联系手机编辑短信回复指定代码至95561即报名,以我行回复短信为准。
客户需在报名时间内通过短信或微信回复各档位礼品代码选择参与礼品,选奖后视作报名,每期活动报名期间每位客户仅可选择1个礼品,最终报名信息以每期活动报名期间各报名渠道最新一次报名信息为准,例:短信渠道11月1日报名第一期活动奖品1,微信渠道11月3日报名第一期活动奖品3,则最终报名为奖品3。(积分池瓜分无需选奖。当期成功选择任意礼品,同时满足达标1周及以上且本期未获得实物礼品的客户均可参与瓜分积分池)
四、活动内容:
【达标规则】活动期间刷兴业银行信用卡,单周符合条件的指定消费满5笔188元视为达标一周。消费累积金额排名<=所选商品限量数,且至少达标相应周数,即可获得当期所选礼品兑换资格。客户每期活动未报名、或选奖报名后未满足当期所选礼品达标周数要求或未满足交易排名要求均无法获得当期所选礼品。
活动分两期进行,同一客户可参与两期活动。无论客户第一期是否获奖,第二期达标周数需重新累计。如客户第一期已获得实物礼品,消费累积金额在第二期活动开始时(即2019年12月2日)重新计算;第一期未获得实物礼品客户参加第二期时,第一期活动消费累积金额累加至第二期活动消费累积金额。
【礼品兑换】每期活动结束后将短信通知获奖客户于指定时间内至我行App指定栏位进行礼品兑换。实物礼品兑换须使用6积分兑换。
【积分池瓜分】每期活动选奖客户如未获得当期实物礼品且达标满任意1周,均可获得1次积分池瓜分资格。
注:每期活动结束后将短信通知获奖客户于指定时间指定渠道兑换礼品或领取积分,如未在通知时间内领取或兑换礼品,视为放弃活动获奖资格,无法获得任何奖励。
第一期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日-2019年11月24日(第一期活动前四周)
达标周数统计时间:2019年11月1日-2019年12月1日(第一期活动期间)
交易金额统计时间:2019年11月1日-2019年12月1日(第一期活动期间)
活动细则:
1.兴业银行信用卡主、附卡持卡人均可报名参加,附卡客户参与活动即视为主卡参与活动,活动达标礼品获得人为主卡客户。如活动期间主卡和附卡报名礼品不一致,则以主卡报名礼品为准(附卡持卡人如在主卡持卡人报名选奖之后选择其他礼品,也以主卡人报名信息为准)。
2.本活动的周为自然周,指周一至周日。其中11月1日-11月3日为一周、12月30日-12月31日为一周。
3.持卡人需在每期活动报名期间报名,每期仅能选择一个礼品,活动报名期间客户如多次在各报名渠道回复指定代码报名,视为更换礼品选择,以当期活动报名期间各渠道最新一次选择为准,超出或未达当期活动报名时间为无效报名。两期活动需在活动报名期间分别报名。如持卡人当期活动报名期间未选择礼品视作放弃当期活动获奖机会,不会获得任何奖励。
4.活动期间短信报名客户如系统内手机发生变更则需重新报名,在每期活动报名期间内重新报名后不影响交易统计;微信报名客户活动期间信用卡绑定“兴业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后不得解除绑定,解除绑定则视为报名不成功;如客户解绑后再次绑定,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报名参与活动,不影响每期活动最终交易统计。
5.美元入账交易按照1:7的比例进行折算。
6.积分池瓜分为平均分配原则,如当期活动共有A名客户报名并在当期活动期间达标满任意1周,其中有B名客户获得实物礼品,则达标满任意1周但未获得实物礼品客户可获得积分值为:当期积分池总奖/(A-B),可获积分值取整,小数点后积分值不予计算。例:如当期积分池总奖/(A-B)为2019.6,则每位客户可领取积分值为2019。
7. 客户每期活动报名后同时满足当期所选礼品达标周数要求及交易排名要求可获得当期所选礼品。如客户达标周数不满足当期活动所选礼品要求,则交易排名不计入所选礼品总排名。例:客户A选择第一期活动礼品1,需同时满足第一期活动期间达标四周,且交易排名在800及以内,如客户未达标四周,则不参与第一期活动礼品1达标客户交易排名。
8.消费统计规则:
1)指定信用卡的主卡和附属卡均可参加活动,附属卡项下的消费统计为主卡的消费;同一持卡人名下多张指定信用卡的指定消费笔数合并计算;本活动时间以系统记录的交易时间(北京时间)为准。
2)本活动的“消费”不包含:
A、被撤销、退回或退货的消费或未入账(包括预授权交易)的消费;
B、持卡人使用兴业银行IC信用卡通过电子现金账户进行的脱机消费;
C、退货交易将从累计笔数和金额中扣除,退货交易包括全额退货和导致单笔指定消费低于人民币188元的部分退货。由于退货有延迟性,一旦发生退货,将不可进行补刷;退货交易包括活动期间内和活动期间外发生的消费的退货交易;
D、对于客户的退货消费或者可以明确判定为套取活动奖励的虚假或不正常消费,兴业银行有权在活动期间或活动结束后进行扣减;
E、取现及转账类交易;
F、各种分期类和随借金交易。
3)每周单笔满188元及以上的消费笔数统计规则:持卡人使用兴业银行IC信用卡进行的圈存交易不计入指定消费笔数。
9.若报名客户名下存在多张卡消费,但在活动过程中注销其中一张或多张,最终至少保留一张,则注销卡符合活动要求的交易仍然统计在内。
10.客户仅可参与每期活动报名时间内最终所选礼品竞争,礼品成功获得后将无法更换为其他活动内礼品、其他品牌或者型号的礼品。
11.礼品领取及配送时间:
1)每期活动结束后,我行将最晚于2020年2月底前通知获奖客户于指定时间内至我行App指定栏位进行礼品兑换或积分领取,具体渠道、方式和时间(如有调整)以我行后续公示和短信通知为准;每位获奖客户仅可兑换当期活动参与时选择礼品,无法兑换当期或其他期活动的其他礼品。
2)如持卡人获得积分瓜分资格,在收到达标通知后可在指定时间内至我行App指定栏位进行积分领取,积分将在持卡人领取后导入持卡人状态正常卡片对应的积分账户内。若活动期间客户名下有多张卡片状态正常,则客户领取后积分计入活动期间全部消费金额最高的信用卡主卡账户。如在积分导入时该账户状态不正常或不符合积分奖励规则,导致积分无法正常导入该账户,或未在指定时间内领取,该积分奖励将自动取消。
(非18位身份证无法绑定好兴动APP的客户,我行将通知客户以其他渠道和方式领取积分)
3)如持卡人获得实物礼品兑换资格,在收到达标通知后可在指定时间内至我行App指定栏位使用6积分进行礼品兑换,礼品将由兴业银行安排第三方配送商向持卡人兑换时填写的配送地址统一配送。如客户未在指定时间内兑换礼品,或因账户状态异常或卡内积分不足等情况无法绑定好兴动APP开通快捷支付或无法使用积分兑换礼品的,该奖励将自动取消。本活动不可使用预借积分功能。
(非18位身份证无法绑定好兴动APP的客户、或仅持单独累计合作积分/里程的航空联名卡客户我行将通知客户以其他渠道和方式兑换礼品)
4)实物礼品将由兴业银行安排第三方配送,礼品将在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成配送(如因礼品供应商生产周期等原因导致部分礼品配送延迟的,兴业银行将提前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受此影响的持卡人)。所购礼品以最终送出的实物为准,不能兑换现金或其他礼品。兴业银行不是礼品的生产商或供应商,礼品的任何质量问题、售后服务均由礼品生产商或供应商负责。如出现供应商无法解决的礼品质量问题,兴业银行将协助持卡人与礼品生产商进行交涉。
12.活动信息查询和告知
1)主卡持卡人于活动期间可以通过“兴业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查询消费达标情况,查询到的数据为非实时数据,具体以查询页面的提示为准。相关达标数据仅供参考,最终是否获奖以相关活动页面公示为准。
2)兴业银行将在最晚于2020年2月底前以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持卡人活动达标信息。
13. 本次活动可与同期开展的其他活动同时参与。
14.持卡人在活动期间有任何虚假交易、违法交易、不正常交易等情况,或者其信用卡账户状态不良或不正常的,兴业银行有权取消其参加本活动的资格,并扣减相应的交易。为保证后续可以正常获得奖励,请客户务必保留活动期间的交易签购单及发票以备核查,兴业银行有权要求持卡人出示活动期间的交易签购单及发票,才给予相应奖励。
15.兴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兴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